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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18, 2008

日間系會長、副會長選舉辦法

圖文傳播藝術學系日間部系學會會長、副會長選舉辦法

第一條 本系為廣泛選拔優秀學生自治幹部,為師生服務;
    培養學生自治能力,陶鑄學生民主理念,故訂定
    「圖文傳播藝術學系日間部系學會會長、副會長選舉辦法」。
第二條 系學會會長為學會之領導人,對學會會員負責,
    對外代表圖文傳播藝術學系,並執行推動會務;
    副會長為輔,協助會長執行上述之事項。
第三條 候選人資格:
    一、 具有為全體師生服務的熱忱,高度的責任感與榮譽心。
    二、 為新學年之三年級會員。
    三、 在學期間無受學校記過處分。
    四、 上學期智育成績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    五、 不得兼任其他社團及學生會負責人。
第四條 選舉方式:
    一、 會長與副會長搭配,以「組」為單位進行選舉程序。
    二、 候選人採公開登記制,並應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填具候選人登
       記表乙式,向指定處辦理完成登記手續,截止後五日內,集
       中在本會公開辦理號次抽籤,不克參加者由本會代抽,經抽
       籤決定號次後不得撤銷。
    三、 候選組別至少應有兩組,若僅一組或無人登記,則由該年級
       至少推薦一組以上。

第五條 選舉活動:
一、 由現任系會長為總召,帶領系學會幹部負責選舉之實務工作。
職稱 負責職務
會長 1.領導管理所有籌備及選舉活動之進行
    2.人力安排調整
    3.協助各組企劃
    4.協助會議主持
    5.為系學會之對外窗口,所有選舉之相關資料均先繳交
     予會長再轉由負責知該組做進一步處理
副會長 1.監督及協助會長之職務
公關組 1.負責宣傳之事宜(如:跑班、製作宣傳單…等)
活動組 1.負責候選人號次抽籤之活動安排
    2.普選日之活動安排及機動人員(如:監票員、開票員、秩序維持人員…等)
文宣組 1.會議紀錄(改為紀錄負責)
    2.張貼及製作選舉相關公告
    3.製作選票
二、 符合候選人資格者,皆可自由登記,經系學會審查合格,即可參加競選。
三、 大學部全體同學參加投票。
四、 各候選人須將政見於選舉期間送至系學會經審核整理後統一公佈。
五、 此項選舉計應選出會長、副會長各一名,並於投票結束後,
當場公開開票,以昭公信。
第六條 選舉日期及地點:
一、 候選人資格審查日期: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一週。
二、 候選人(及其政見)公佈日期: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二週。
三、 競選活動日期:每學年第二學期第十三、十四週。
四、 普選日期: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系大會。
五、 投票地點:圖文系系館K4002教室。
六、 以上如有變更另行通知。
第七條 投票方法:
一、 投票時,每人發給選票一張,每張至多圈選一位候選人。
二、 因故不能投票者,不得委推他人代為投票。
三、 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由監票員報告主席及原系學會幹部同意,
宣佈部份或全部無效:
(一) 選舉票未加蓋本會圖記者。
(二) 圈選之被舉人超出規定應選出名額者。
(三) 選舉票上夾寫其他文字或符號者;但被選舉人有二人以上同姓名,
在其姓名下端註明被選舉人住址,以示區別者,不在此限。
(四) 圈選人之姓名與會員名冊不符者。
(五) 圈印不完整、模糊難辨認者。
(六) 圈印超出圈選範圍或壓線者。
(七) 出現兩個(含)以上圈印者。
(八) 圈選後塗改者。
(八) 圈選後塗改者。
(九) 沒有圈印者。
(十) 用筆圈寫者。
剩餘選票,於投票結束後,即行當場封箱,以備核驗。
第八條 附則:
一、 為維護系上環境清潔,候選人所發佈之海報或書面資料,
限張貼於規定之佈告欄 或海報牆上,但嚴禁使用強力膠或泡棉膠粘貼。
二、 投票時,場地佈置由系學會負責。
三、 各候選人應於普選結束後次日,將所有競選海報拆除,以維護環境整潔。
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主任核准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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